如何确定预收账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预收账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分为3种:
1.生产销售生产工期未超过12个月的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对于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来说,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 狗屎币最新价格-Dogecoin (DOGE)或Shiba Inu (SHIB)等狗狗主题币种的价格
- 10月31日汇添富低碳投资一年持有混合C净值下跌0.34%,近1个月累计下跌2.12%
- 10月31日安信均衡成长18个月持有混合C净值下跌0.85%,近1个月累计下跌6.29%
- 传感器概念31日主力净流出28.77亿元,欧菲光、中航电测居前
- 佳创视讯收盘跌0.65%,主力资金净流出2168.61万元
- 10月31日南方均衡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A净值下跌0.27%,近1个月累计下跌1.27%
- 找保险经纪人买保险是否靠谱?保险经纪人是否值得信赖?
- 邮储银行收盘跌1.14%,主力资金净流入6189.36万元
- 10月31日招商瑞安1年持有期混合A净值下跌0.24%,近1个月累计下跌1.09%
- 10月31日中欧盛世成长混合(LOF)C净值增长0.57%,近3个月累计上涨15.17%